(1)教学档案(包括学生学籍等)。本人前来办理,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(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)原件,代办他人学籍档案须携带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人毕业证书(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)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利用者须准确提供入学时间、毕业时间、学院、专业、班级等基本信息。
(2)党政档案。本室所存党政档案原则上仅供校内人员查阅利用,外单位因公查档时,须持单位介绍信、个人有效证件和本院领导审批方可查阅。
(3)基建档案。基建档案原则上仅对规划建设处基建工程人员提供借阅,外单位因公查阅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、所在单位介绍信和规划建设部门审批方能查阅,一般不外借。
(4)财务档案。财务档案原则上仅对财务处工作人员提供借阅,外单位因公查阅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、所在单位介绍信和财务部门审批方能查阅,一般不外借。